铁驰云商产能预售交易规则
本版《铁驰云商产能预售交易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是您与杭州铁驰云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驰云商”)就开展产能预售业务所订立的契约。请您仔细阅读本规则,对于规则中以加粗字体显示的内容,您应重点阅读。您点击“完成注册”按钮后,本规则即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1.1 产能预售:
铁驰云商产能预售,是铁驰云商根据钢厂的产能计划及总体产销平衡的要求,在“铁驰云商平台(www.tiechie-mall.com)上进行的预售行为。铁驰云商提前1-4个月将钢厂的产能以订货额度合约的形式通过网上挂牌公开发行,会员以保证金或全额货款方式申购。额度持有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订货登记(即品种、规格、数量的选择、物流方案的确认)和相关货款支付,最终完成合约订货。
1.2 合约发行
铁驰云商平台根据钢厂产能平衡要求,在预先公布的合约发行期内,通过“挂牌交易”或“打包竞价”模式发行确定数量的合约,收取保证金或全额货款。交易会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挂牌交易或竞价交易进行申购。
1.3 挂牌价
挂牌价,是指合约发行时,合约中标准规格在铁驰云商平台上的指导价,合约价格即最终的结算价;
1.4订货额度协议
订货额度协议,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在铁驰云商平台上通过挂牌交易或打包竞价购买的一定数量、一定品种的宝钢产品的权利凭证。
1.5 保证金
1.5.1 买家可以同时参与多个订货额度协议的竞拍,每个订货额度协议对应一个竞拍号。参与竞拍时,对一个竞拍号,一家公司只能有一个账号参与竞价。若发现违规操作,交易中心将对其进行追责处罚。
1.5.2参加打包竞价模式的买家则须提前在铁驰云商账户中存入资金,并且缴纳由铁驰云商设置的保证金。买方获得竞拍资格后,系统将锁定买方应缴纳的保证金数额。保证金不足的,无法获得竞拍资格。
1.5.3竞拍过程中,买方可以随时进行账户充值,未被锁定的金额可由买方自由支配。
1.5.4释放保证金:竞拍结束后,对竞拍打包资源失败的买家,将即时释放其保证金。对竞拍打包资源成功的买家,将在其订单全款支付完成后释放保证金。若买方未能按规定付款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则保证金不予释放。
1.5.5额度保证金:在产能预售额度协议生成后收取的保证金,在产能预售合同生效前,为了保证顺利完成合同的订立而收取的保证金。
1.6合约登记
合约持有者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订货明细信息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牌号、规格、数量,付款方式、交货方式等,与铁驰云商签订《钢材销售合同》达成订货目的。
1.7 牌号规格加减价
牌号规格加减价,是指在确定货物明细时,根据钢厂提供的期货价格表,如果买家确定的货物明细规格不是标准规格,则根据宝钢股份提供的牌号规格加减价表算出实际货物结算价。
1.8 计息基准日
计息基准日:交货月的15日。
1.9 最后付款日
最后付款日:为交货月的15日后60自然日(即计息基准日后60日)。
2.1合约发行
月初,铁驰云商平台投放钢厂预售资源,交割月份是T+(1-4)个月(T为合约发行月),合约发行价格分为两种形式:
2.1.1普通挂牌交易方式。即发行时公布合约价格,挂牌价即最终的结算价。
2.1.2打包竞价交易方式。即发行时公布起拍价格,最终成交价格即最终结算价。(参考《竞价交易规则》)
2.2 合约登记
2.2.1普通挂牌交易方式
2.2.1.1交易会员在规定发行期内,申购在普通区的产能预售额度协议(订货数量必须满足最小起订量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产能预售额度协议的总金额或20%的额度保证金后,产能预售额度协议生效。
2.2.1.2持有生效的产能预售额度协议交易会员,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的规定期限内,在铁驰云商进行合约登记,登记内容主要包括:牌号、规格、付款方式、交货方式等信息。
2.2.1.3登记内容经铁驰云商评审通过,并且根据钢厂投放的《牌号规格加减价》确定最终价格,铁驰云商采购成功后与买方签订《钢材产能预售采购合同》。合同成立生效后产能预售额度协议总金额或20%额度保证金转为合同货款或合同定金,合同20%定金在最后一次付款提货时可以冲抵货款。
2.2.1.4若产能预售协议持有人放弃订货权,则视同其放弃额度协议全款的20%的货款或20%额度保证金,额度全款或额度保证金归发行人所有。
2.2.2打包竞价交易方式
2.2.2.1交易会员在规定竞价时间内,对投放的竞价包裹进行竞价(参考《竞价交易规则》)。竞价成功后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产能预售额度协议的总金额或20%的额度保证金后,产能预售额度协议生效。(竞价保证金不能冲抵额度保证金)。
2.2.2.2持有订货额度合约的交易会员,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的规定期限内,在铁驰云商进行合约登记,登记内容主要包括:牌号、规格、付款方式、交货方式等信息。
2.2.2.3登记内容经铁驰云商评审通过,并且根据钢厂《牌号规格加减价》确定最后结算价格,铁驰云商采购成功后与买方签订《钢材产能预售采购合同》。合同成立生效后产能预售额度协议总金额或20%额度保证金转为合同货款或合同定金,合同20%定金在最后一次付款提货时可以冲抵货款。
2.2.2.4若产能预售协议持有人放弃订货权,则视同其放弃额度协议全款的20%的货款或20%额度保证金,额度20%或额度保证金归发行人所有。
2.4 组织生产
钢厂根据用户合同组织生产,确保交割月内完成交货。交付节点以“准发确认”的时间点为准。
2.5 合同交割
2.5.1按用户采购合同约定,货物交付方式分为入库自提、卖方代运、卖方送货上门。自提的货物所有权及风险在买方支付剩余货款且过户成功后转移;卖方代运的货物风险及所有权自卖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转移至买方;卖方送货上门的,风险及货物的所有权自卖方向买方交付货物时转移。
2.5.2 买方超过最后付款日仍不付款提货的,卖方保留罚没定金的权利。
2.6 付款结算
2.6.1 定金合同剩余货款支付:付款期限按以下约定执行。利率、逾期利率以铁驰云商同期公布的利率为准。
2.6.1.1买方在付款基准日前或当天将货款付清的,买卖双方互不计息。
2.6.1.2买方于计息基准日后最后付款日前付款的,应按计息基准日和货款实际到账之间的天数按铁驰云商公布的贴息率向卖方支付利息。
2.6.1.3买方于合同约定的最后付款日后付款的,应在计息基准日和最后付款日之间的天数按本合同约定的贴息率向卖方支付利息,在最后付款日和货款实际到帐日之间的天数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贴息率向卖方支付利息。
2.6.2开票结算
铁驰云商在交割完成后按合约登记价格与买方开票结算。
2.7 合同解除与变更
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买方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书面向卖方提出。卖方书面同意的,买方应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变更费或解约费,具体金额按卖方相关规定执行。卖方不回复或不同意的,双方应按原合同执行。卖方提出的合同变更,须经买方同意后方能执行。
3.1除有特殊说明,本规则所说的“日”均为日历日,为当日00:00:00至23:59:59,且遇节假日不顺延。
3.2 本规则与《卖家交易规则》、《买家交易规则》及其他在本规则实施前发布的平台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本规则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以《卖家交易规则》、《买家交易规则》及平台公告为准。
3.3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杭州铁驰云商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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